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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整治无人机“黑飞”!武功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空域违规飞行案件

    2026-06-24 11:20:28

    来源:西北信息报   作者:西北信息报

    阅读:113

    评论:0

    [摘要] 近日,武功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空域违规飞行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日前,小村派出所接到推送线索,辖区高铁沿线管制区域存在无人机违规飞行。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陈某在未按规定履行飞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植保无人机在辖区高铁过境沿线无人机飞行管制区域内开展农药喷洒植保作业,

    近日,武功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空域违规飞行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日前,小村派出所接到推送线索,辖区高铁沿线管制区域存在无人机违规飞行。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经查,陈某在未按规定履行飞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植保无人机在辖区高铁过境沿线无人机飞行管制区域内开展农药喷洒植保作业,属于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对辖区空域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安全隐患。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陈某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武功公安将持续推进低空领域“净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重点路段、铁路沿线、核心空域路面巡查频次,常态化攻坚整治无人机无证飞行、违规飞行、跨区飞行等“黑飞”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低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筑牢辖区空域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双重防线。

    武功公安提醒: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和从业人员,一是严禁在管制空域内擅自飞行,机场净空保护区、铁路及高速公路沿线、军事禁区、党政机关、重要民生设施上空等区域均属于管制空域,未经飞行活动申请和空域批准,不得在上述区域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二是飞行前请确认法规要求,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交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飞行,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并没收飞行器,情节严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是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地面安全。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讯员 王维)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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